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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:排列组合与概率统计
概率的性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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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
2025-04-14 20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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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率的性质
## 古典概型 概率是用定量的数学方法研究事件发生可能性大小的数学分支,其主要内容是用数学符号和运算描述并分析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。 生活中常见的概率事件大都可以用古典概率模型描述。古典概率模型简称古典概型,其基本假设和原理与现实生活中的经验和直觉相一致。 适用古典概型的随机试验需要满足以下两个前提: (1)有限性:样本空间的样本点有限。 例如,掷骰子有 6 个样本点,抛硬币有 2 个样本点。 (2)等可能性:每个样本点发生的可能性相等。 例如,掷骰子的 6 个面朝上的可能性都相等,抛硬币的 2 个面朝上的可能性也都相等。 由于每个样本点发生的可能性相等,如果一个随机试验共有 $n$ 个样本点,那么在一次随机试验中,每个样本点发生的概率都是 $\frac{1}{n}$ 。这是计算适用古典概型的随机试验的概率的基本原理。 对于事件 A ,通常用符号 $P(A)$ 表示其发生的概率,用符号 $n(A)$ 表示其包含的样本点的数量。 设一个适用古典概型的随机试验共有 $n$ 个样本点,如果事件 A 包含其中的 $k$个样本点,那么在一次随机试验中事件 A 发生的概率 $P(A)$ ,等于事件 A 包含的样本点的数量 $n(A)=k$ 与全部样本点的总数 $n(\Omega)=n$ 的比值: $$ P(A)=\frac{n(A)}{n(\Omega)}=\frac{k}{n} $$ 需注意:判断一个事件是否是基本事件,应当以客观事实为标准,结合基本事件的定义进行分析,不能死板地套用数学概念或公式。 例如,如果一个骰子的六个面分别是数字 $1,2,3,4,4,4$ ,那么事件 C :朝上的数字是 4 的概率为:$P( C )=\frac{3}{6}=\frac{1}{2}$ 。 这是由于对于该骰子,"数字 4 朝上"不是一个基本事件,基本事件应当是 "骰子的某一面朝上"。"骰子的某一面朝上"共包含六个样本点,每个样本点都是等可能性的。这六个样本点中,一个是"数字 1 朝上",一个是"数字 2 朝上",一个是"数字 3 朝上",三个是"数字 4 朝上。 例 8 掷一枚骰子,规定基本事件为朝上的点数,求:(1)全体基本事件; (2)基本事件的数量;(3)基本事件发生的概率;(4)质数朝上的概率。 解析:(1)全体基本事件为: $1,2,3,4,5,6$ 。(2)$n(\Omega)=6$ 。(3)每个基本事件发生的概率都是 $\frac{1}{6}$ 。(4)"质数朝上"对应的事件为 $A =\{2,3,5\}$ , $n(A)=3, \quad P(A)=\frac{n(A)}{n(\Omega)}=\frac{3}{6}=\frac{1}{2}$ 。 例 9 掷一枚骰子,求下列事件发生的概率: (1)事件 A:奇数朝上,即 $A =\{1,2,3\}$ ; (2)事件 B :朝上的数字小于 3 ,即 $B =\{1,2\}$ 。 解析:(1)$P(A)=\frac{n(A)}{n(\Omega)}=\frac{3}{6}=\frac{1}{2}$ ; (2)$P(B)=\frac{n(B)}{n(\Omega)}=\frac{2}{6}=\frac{1}{3}$ 。 ## 概率的基本性质 根据概率的定义可以推出概率的基本性质,这些性质是用概率分析解决问题的基本依据和工具。概率的前几条性质都非常"显然",从这些"显然"的性质可以逐步推出一些不太"显然"的公式。 性质 1:任意事件 A 的概率,恒有: $0 \leq P(A) \leq 1$ 。 即所有事件的概率都只能在区间 $[0,1]$ 上。 利用概率的定义可以得到该性质:事件 A 的概率等于事件 A 中的样本数与样本总数的比值。一方面,事件 A 所含的样本数只能是正数或 0 ,不可能是负数,样本总数也是正数,所以 $0 \leq P(A)$ 。另一方面,事件 A 中的样本点一定属于样本空间,不可能有样本空间之外的事件,所以 $n(A) \leq n(\Omega)$ ,即 $P(A)=\frac{n(A)}{n(\Omega)} \leq 1$ 。 性质 2:必然事件的概率为 1 ,不可能事件的概率为 0 ,即: $$ P(\Omega)=1, \quad P(\varnothing)=1 $$ 利用概率的定义可以得到该性质: $$ P(\Omega)=\frac{n(\Omega)}{n(\Omega)}=1, \quad P(\varnothing)=\frac{n(\varnothing)}{n(\Omega)}=\frac{0}{n(\Omega)}=0 $$ 性质 3:如果事件 A 与事件 B 互斥,那么 $P(A \cup B )=P(A)+P(B)$ 。 利用概率的定义可以证明该性质:如果事件 A 与事件 B 互斥,那么它们没有公共的样本点,它们的并事件由各自分别独有的样本点构成, 设随机试验的样本空间为 $\Omega$ ,样本点的总数为 $n(\Omega)=N$ ,两个互斥事件分别为:事件 $A =\left\{a_1, a_2, \ldots, a_i\right\}$ 与事件 $B=\left\{b_1, b_2, \cdots, b_j\right\}$ ,且 $\forall m, n, a_m \neq b_n$ 。根据上述设置可得:$n(A)=i, n(B)=j$ ,所以:$P(A)=\frac{i}{N}, P(B)=\frac{j}{N}$ , $$ \begin{aligned} & A \cup B=\left\{a_1, a_2, \cdots, a_i, b_1, b_2, \cdots, b_j\right\}, \quad n(A \cup B)=i+j, \\ & P(A \cup B)=\frac{n(A \cup B)}{n(\Omega)}=\frac{i+j}{N}=\frac{i}{N}+\frac{j}{N}=P(A)+P(B), \end{aligned} $$ 即得证。 同理可得,如果多个事件 $A _1, A_2, \cdots, A_p$ 两两互斥,那么: $$ P\left(A_1 \cup A_2 \cup \cdots \cup A_p\right)=P\left(A_1\right)+P\left(A_2\right)+\cdots+P\left(A_p\right) $$ 例 10 掷一枚骰子,事件 A :数字 2 朝上,即 $A =\{2\}$ ;事件 B :数字 3 朝上,即 $B =\{3\}$ ;证明:$P(A \cup B )=P(A)+P(B)$ 解析:事件 $A \cup B$ 表示:数字 2 朝上或数字 3 朝上,即 $A \cup B =\{2,3\}$ ,根据题意可得:$n(\Omega)=6, n(A)=1, n(B)=1, n(A \cup B )=2$ , $P(A \cup B )=\frac{1}{3}, P(A)+P(B)=\frac{1}{6}+\frac{1}{6}=\frac{1}{3}$ ,可得:$P(A \cup B )=P(A)+P(B)$ ,即得证。 性质 4:如果事件 A 与事件 B 互为对立事件,那么 $P(A)+P(B)=1$ 。 利用对立事件的定义可以证明该性质:如果事件 A 与事件 B 是对立事件,那 $么 A \cap B =\varnothing, A \cup B =\Omega$ ,可得 $n(A)+n(B)=n(\Omega)$ 。由此可得: $$ P(A)+P(B)=\frac{n(A)}{n(\Omega)}+\frac{n(B)}{n(\Omega)}=\frac{n(A)+n(B)}{n(\Omega)}=\frac{n(\Omega)}{n(\Omega)}=1 $$ 例 11 掷一枚骰子,事件 A :奇数朝上,即 $A =\{1,3,5\}$ ;证明:$P(A \cup \overline{ A })=1$ 。 解析:奇数朝上的对立事件是偶数朝上,即 $\overline{ A }=\{2,4,6\}$ , 可得: $A \cup \overline{ A }=\{1,2,3,4,5,6\}$ ,所以 $P(A \cup \overline{ A })=\frac{n(A \cup \overline{ A })}{n(\Omega)}=1$ 。 性质 5:如果 $A \subseteq B$ ,那么 $P(A) \leq P(B)$ 。 利用事件包含的定义可以证明该性质:因为 $A \subseteq B$ ,那么事件 A 中的样本点一定不多于事件 B ,可得 $n(A) \leq n(B)$ ,所以 $\frac{n(A)}{n(\Omega)} \leq \frac{n(B)}{n(\Omega)}$ ,即 $P(A) \leq P(B)$ 。 性质 6:对于一个随机试验的两个事件 A 和 B ,恒有: $$ P(A \cup B)=P(A)+P(B)-P(A \cap B) $$ 利用并事件与交事件的定义,以及集合中元素数量的关系可以得到该性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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