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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散数学
第一章 集合与关系
有限集合的计数与集合的子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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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5-18 19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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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集合的计数与集合的子集
容斥原理
## 1. 4 有限集合的计数 本节主要讨论有限集的计数,即计算有限集中元素的个数。有了集合的运算定律,结合集合基数的概念,可以求出任意一个有限集合中元素的个数。 **定理1.6** 如果集合 $A$ 和集合 $B$ 是分离的有限集,则有: $$ |A \cup B|=|A|+|B| $$ 其中,"+"是普通的算术加法。 证明:在计算 $A \cup B$ 中元素个数时,先计算集合 $A$ 中的元素个数,再计算 $A \cup B$ 中不在 $A$ 中的其余元素个数。由于 $A$ 和 $B$ 是分离的,$B$ 中没有元素在 $A$中,所以,有 $|B|$ 个不在 $A$ 中的元素在 $B$ 中。因此, $$ |A \cup B|=|A|+|B| $$ 当集合 $A$ 和集合 $B$ 不分离时,$|A \cup B|$ 的计算公式如下: **定理1.7** 如果集合 $A$ 和集合 $B$ 是有限集,则[容斥原理](https://kb.kmath.cn/kbase/detail.aspx?id=3936)公式为: $$ |A \cup B|=|A|+|B|-|A \cap B| $$ 其中,"+"和"-"都是普通的算术运算。 这一定理的证明,可以直接采用文氏图来推导,这里文氏图法非常直观简单。由图1.9可得: $$ |A \cup B|=\left|S_1\right|+\left|S_2\right|+\left|S_3\right| $$ $$ =\left(\left|S_1\right|+\left|S_2\right|\right)+\left(\left|S_2\right|+\left|S_3\right|\right)-\left|S_2\right| $$ $$ =|A|+|B|-|A \cap B| $$  `例1.19` 20 名青年中有 10 名是公司职员, 12 名是学生,其中 5 名既是职员又是学生,问有几名既不是职员,又不是学生? 解:设集合 $A$ 是所有职员组成的集合,集合 $B$ 是所有学生组成的集合,根据题意有: $$ \begin{gathered} |A|=10 \\ |B|=12 \\ |A \cap B|=5 \end{gathered} $$ 根据容斥原理, $$ \begin{gathered} |A \cup B|=|A|+|B|-|A \cap B|=10+12-5=17 \\ |\sim(A \cup B)|=20-17=3 \end{gathered} $$ 因此,有 3 名既不是职员,又不是学生。 **定理 1.8** 对任意三个有限集 $A, B, C$ ,则容斥原理公式为 $$ |A \cup B \cup C|=|A|+|B|+|C|-|A \cap B|-|A \cap C|-|B \cap C|+|A \cap B \cap C| $$ 容斥原理在实际问题中有很广泛的应用。 `例1.20` 某班有学生 60 人。其中, 38 人学习 Java 语言, 16 人学习 C++语言, 21 人学习 Python 语言,三种语言都学习的有 3 人,三种语言都不学习的有 4 人,问仅学习两种语言的学生有多少人? 解:设 $A$ 是学习 Java 语言的学生组成的集合,$B$ 是学习 $\mathrm{C}++$ 语言的学生组成的集合,$C$ 是学习 Python 语言的学生组成的集合,根据题意有: $$ \begin{gathered} |A|=38,|B|=16,|C|=21 \\ |A \cap B \cap C|=3 \\ |E|-|A \cup B \cup C|=4 \end{gathered} $$ 根据容斥原理, $$ \begin{gathered} |A \cup B \cup C|=|A|+|B|+|C|-|A \cap B|-|A \cap C|-|B \cap C|+|A \cap B \cap C| \\ 56=38+16+21-|A \cap B|-|A \cap C|-|B \cap C|+3 \end{gathered} $$ $$ |A \cap B|+|A \cap C|+|B \cap C|=22 $$ 利用文氏图1.10可以看出,仅仅学习两门语言的学生人数为 $$ \begin{aligned} \left|S_1\right|+\left|S_2\right|+\left|S_3\right| & =|A \cap B|+|A \cap C|+|B \cap C|-3|A \cap B \cap C| \\ & =22-3 \times 3=13 \end{aligned} $$  **定理1.9** 设有 $n$ 个有限集 $A_1, A_2, \cdots, A_n$ ,则容斥原理公式为 $$ \begin{gathered} \left|A_1 \cup A_2 \cup \cdots \cup A_n\right|=\sum_{i=1}^n\left|A_i\right|-\sum_{1 \leqslant i<j \leqslant n}\left|A_i \cap A_j\right|+ \\ \sum_{1 \leqslant i<j<k \leqslant n}\left|A_i \cap A_j \cap A_k\right|-\cdots+(-1)^{n-1}\left|A_1 \cap A_2 \cap \cdots \cap A_n\right| \end{gathered} $$ ## 集合的子集 我们可以用平面上封闭曲线包围点集的图形来表示集合,该图形称为文氏图(Venn Diagrams)。例如,集合 A={1,2,3}的文氏图如图 1.1 所示。文氏图还能表示集合之间的相互关系,集合 A 包含在集合 B 中,如图 1.2 所示。  定义 1.1 设 $A$ 和 $B$ 是两个集合。 $A$ 的每个元素都是 $B$ 的元素,则称 $A$ 是 $B$ 的子集,记为 $A \subseteq B$ 或 $B \supseteq A$ ,分别读作 $A$ 包含在 $B$ 中或 $B$ 包含 $A$ 。特别地,$A \subseteq A$ 。 定义 1.1 在给出子集定义的同时,还给出该定义的反面:若存在元素 $a \in A$ ,但 $a \notin B$ ,则 $A$ 不是 $B$ 的子集。 例如,$\{x \mid-1<x<2\}$ ,因 0.5 是该集合的元素,而不是整数集的元素,所以集合 $\{x \mid-1<x<2\}$不是整数集 $Z$ 的子集。 ## 定义 1.2 集合相等 集合 $A$ 和 $B$ 的元素全相同,则称 $A$ 和 $B$ 相等,记为 $A=B$ ;否则称 $A$ 和 $B$ 不相等,记为 $A \neq B$ 。 定理1.1 设 $A$ 和 $B$ 是两个集合,则 $A=B$ 当且仅当 $A \subseteq B$ ,并且 $B \subseteq A$ 。 证明:$\Rightarrow$ 因为 $A=B$ ,由定义 1.2 ,对任意的 $a \in A, a \in B$ 成立,因此有 $A \subseteq B$ ;同理,对任意的 $a \in B, a \in A$ 成立,因此 $B \subseteq A$ 。 $\Leftarrow 反 之$ ,若 $A \neq B$ 。因为集合 $A$ 和 $B$ 的元素不全相同,则 $A$ 中至少有一元素不在 $B$ 中,或者 $B$ 中至少有一元素不在 $A$ 中;如果 $A$ 中至少有一元素不在 $B$ 中,则与 $A \subseteq B$ 矛盾;如果 $B$ 中至少有一元素不在 $A$ 中,则与 $B \subseteq A$ 矛盾。所以 $A \neq B$ 不可能成立。 ## 真子集 定义 1.3 若 $A \subseteq B$ ,且 $A \neq B$ ,则称集合 $A$ 是集合 $B$ 的真子集,记为 $A \subset B$ 。也可以说, $A$ 是 $B$ 的子集,并且 $B$ 中至少有一个元素不属于 $A$ 。 例如,$\{a\} \subset\{a, b\}$ 。 > 注意,$\in$ 与 $\subseteq$ 和 $\subset$ 是完全不同的概念,$\in$ 表示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,而 $\subseteq$ 和 $\subset$ 表示集合与集合的包含关系。 例如,$S_1=\{a\}, S_2=\{\{a\}\}, S_3=\{a,\{a\}\}$ 。则 $a \in S_3, S_1 \subset S_3, ~\{a\} \in S_3, S_2 \subset S_3, S_1 \in S_3, S_1 \in S_2$ 。 ## 全集 定义 1.4 在取定一个集合 $U$ 以后,对于 $U$ 的任意子集而言,称 $U$ 为全集。 全集是一个相对的概念。例如,实数集对于整数集,有理数集而言是全集,而整数集对于偶数集,奇数集而言也是全集。 定理 1.2 对于任何集合 $A$ ,必有(1)$\varnothing \subseteq A$ ,(2)$A \subseteq A$ ,(3)$A \subseteq U$ 。 证明:(1)用反证法证明,假设空集 $\varnothing$ 不是集合 $A$ 的子集,则至少有一个元素 $x, x \in \varnothing$且 $x \notin A$ 。又根据空集的定义,$\varnothing$ 没有元素,所以对任何 $x$ ,必有 $x \notin \varnothing$ ,这样导致矛盾。因此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,即 $\varnothing \subseteq A$ 。 (2),(3)证明集合 $A$ 是集合 $B$ 的子集,则由定义 1.1 ,对任何 $x \in A$ ,如果 $x \in B$ ,则 $A \subseteq B$成立。证明过程略。 ## 幂集 对于集合 $A=\{1,2,3\}, \varnothing,\{1\},\{2\},\{3\},\{1,2\},\{1,3\},\{2,3\}$ 和 $\{1,2,3\}$ 都是集合 $A$ 的子集。这些子集全体构成集合称为 $\{1,2,3\}$ 的幂集。幂集定义如下。 定义 1.5 设 $A$ 是任意集合,$A$ 的所有子集所组成的集合称为集合 $A$ 的幂集,记为 $P(A)$ ,或记为 $2^A$ ,即 $P(A)=\{B \mid B \subseteq A\}$ 。 `例1.1` 设 $A=\{a\}, P(A)=\{\varnothing,\{a\}\}$ 。 设 $A=\{a, b\}, P(A)=\{\varnothing,\{a\},\{b\},\{a, b\}\}$ 。 设 $A=\{a, b, c\}, P(A)=\{\varnothing,\{a\},\{b\},\{c\},\{a, b\},\{a, c\},\{b, c\},\{a, b, c\}\}$ 。 定理1.3 设 $A$ 是有限集,则 $|P(A) \quad|=2^{|A|}$ 。 证明:对于有限集合 $A$ ,设 $|A|=n$ 。从 $n$ 个元素中选取 $i$ 个元素有 $C(n, i)$ 种取法。所以 $P$ $(A) \mid=C(n, 0)+C(n, 1)+C(n, 2)+\cdots+C(n, n)=(1+1)^n=2^n$ ,即 $|P(A)|=2^{|A|}$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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