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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群与环
群与交换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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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4-20 15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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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与交换群
群;交换群;无线群;有限群
## 群 建议在阅读本文前已经了解[群、半群与幺半群](https://kb.kmath.cn/kbase/detail.aspx?id=2112) **定义13.3** $[S ; *]$ 为拟群(幺半群),当 $S$ 中的每一个元素都有逆元时,称它为群。群相当于定义了一个代数系统,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。 这个定义可以更清楚的叙述如下。 $[S ; *]$ 是一个代数系统,*为定义在 $S$ 上的二元运算(满足封闭性),满足下述条件。对任意的 $a, b, c \in S$ : (1)可结合:$a *(b * c)=(a * b) * c$ 。 (2)有单位元 $e \in S$ ,使 $a * e=e * a=a$ 。 (3)每个元有逆元,即存在 $a^{-1} \in S, a * a^{-1}=a^{-1} * a=e$ ,则称 $[S ; *]$ 为群。 今后我们常用 $[G ; \cdot]$ 表示一个群,习惯上把它的运算称为乘法运算,并将 $a, b$ 两个元素运算的结果写成 $a b$ 。 群是以高度抽象的形式给出的代数运算。群与半群的区别  ## 交换群 当群中的二元运算又满足交换律时,称该群为**交换群**,也称它为阿贝尔(Abel)群。 `例` $[Z ;+]$ 是群,其单位元是 0 ,以后常用 0 表示加法群中的单位元,每个元 $k \in Z$ 的逆元是 $-k$ ,称为 $k$ 的负元。但 $[Z ; \times]$ 不是群,因为 $0 \in Z$ ,但它没有逆元。 例13.5 $G=\{1,-1, i,-i\},[G ;$ 。]中乘法"。"运算见表13.2。  由表 13.2 知,$\circ$ 运算是封闭的; 1 是单位元,每个元有逆元:$(1)^{-1}=1,(-1)^{-1}=-1,(i)^{-1}=$ $-i,(-i)^{-1}=i$ ;运算是可结合的,且满足交换律。所以 $[G ; \circ$ 是群,而且是交换群。 与前类似,我们把上述运算表称为**群运算表**。 `例` ,$[Q ;+],[R ;+],[C ;+]$ 皆为群,且都是可交换的,把它们分别称为有理数加法群,实数加法群和复数加法群。 而 $[Q ; \times],[R ; \times],[C ; \times]$ 都因为有 0 元存在,所以都不是群。但 $Q^*=Q-\{0\}, R^*=R-\{0\}$ , $C^*=C-\{0\}$ 与乘法都分别构成群,称为有理数(实数,复数)乘法群。 ## 无限群与有限群 定义 13.4 设 $[G ; \cdot]$ 为群,当 $|G|=+\infty$ 时,称该群为无限群;当 $|G|=n<+\infty$ 时,称它为有限群,且说群 $G$ 的阶为 $n$ 。 `例` $n \in N$ 为有理数,$Z_n=\{[0], \cdots,[n-1]\}$ ,则 $\left[Z_n ; \oplus\right]$ 是有限,可交换群。 $\left[Z_n ; \otimes\right]$ 不是群,因为 $[0] \in Z_n$ 没有乘法逆元。它是一个有限可交换拟群。如果取 $Z_n{ }^*=Z_n-\{[0]\}$ ,那么 $\left[Z_n{ }^* ; \otimes\right]$ 是否是群?请读者考虑几种可能性。 定义 13.3 中我们给出了群的一种定义,实际上群有多种定义方法,下面通过对群的性质讨论引进这些等价定义。今后把群[ $G$ ;$]$(将*改为点)简记为群 $G$ 。 ### 定理 13.1 半群 $G$ 中 $n$ 个元素 $a_1 \cdots a_n$ 连乘的积,经任意加括号其结果不变。 证明:只需证明任意加括号所得的积皆与 $\left(\cdots\left(\left(a_1 a_2\right) a_3\right) \cdots a_n\right)$ 相等。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之。 归纳基础:$n=2$ ,定理显然成立。 归纳假设:有 $k \geqslant 2$ 个元素连乘时,定理成立。 归纳步骤:设 $n=k+1$ 。不失一般性,经若干运算后得 $k+1$ 个元素的积为 $\left(\left(a_1 \cdots a_i\right)\right.$ $\left.\left(a_{i+1} \cdots a_{k+1}\right)\right)$ ,分几种情况讨论。 情况1 $ \quad i=k$ 。由归纳假设知,$a_1 \cdots a_k$ 之积与加括号无关 $$ \begin{aligned} & \left(a_1 \cdots a_k\right) a_{k+1} \\ & =\left(\cdots\left(\left(a_1 a_2\right) a_3\right) \cdots a_k\right) a_{k+1} \end{aligned} $$ 情况2 $ i=k-1$ 。应用结合律与归纳假设,有 $$ \begin{aligned} & \left(a_1 \cdots a_{k-1}\right)\left(a_k a_{k+1}\right) \\ = & \left(\left(a_1 \cdots a_{k-1}\right) a_k\right) a_{k+1} \\ = & \left(\cdots\left(a_1 a_2\right) \cdots a_k\right) a_{k+1} \end{aligned} $$ 情况3 $ i<k-1$ 。应用归纳假设与结合律,有 $$ \begin{aligned} & \left(a_1 \cdots a_i\right)\left(a_{i+1} \cdots a_{k+1}\right) \\ = & \left(a_1 \cdots a_i\right)\left(\left(a_{i+1} \cdots a_k\right) a_{k+1}\right) \\ = & \left(\left(a_1 \cdots a_i\right)\left(a_{i+1} \cdots a_k\right)\right) a_{k+1} \\ = & \left(\cdots\left(a_1 a_2\right) \cdots a_k\right) a_{k+1} \end{aligned} $$ 因此结论成立。 > 由这个定理我们可把 $a_1 \cdots a_n$ 写成 $\prod_{i=1}^n a_i$ ,特别当 $a_i=a_j=a, i, j=1, \cdots, n$ 时可写成幂的形式 $a^n$ 。类似地,对加法群中 $n$ 个元素相加可写成 $\sum_{i=1}^n a_i$ ,同一元素相加 $n$ 次可写成 $n a$ 。 ### 定理13.2 $G$ 为群,$a_i \in G, i=1, \cdots, n$ ,则 $$ \left(a_1 \cdots a_n\right)^{-1}=a_n^{-1} \cdots a_1^{-1} $$ 证明:由结合律与定理 13.1 知下述等式成立。 $$ \begin{aligned} & \left(a_1 \cdots a_n\right)\left(a_n^{-1} \cdots a_1^{-1}\right) \\ = & a_1 \cdots\left(a_n a_n^{-1}\right) \cdots a_1^{-1} \\ = & a_1 \cdots a_{n-1} e a_{n-1}^{-1} \cdots a_1^{-1} \\ = & \cdots \\ = & a_1 a_1^{-1} \\ = & e \end{aligned} $$ 所以,$a_n{ }^{-1} \cdots a_1{ }^{-1}$ 是 $a_1 \cdots a_n$ 之逆元 $\left(a_1 \cdots a_n\right)^{-1}$ 。 指数运算 上面已介绍有关幂(指数)的表示法,现讨论有关指数运算的规律,先约定: $$ \begin{gathered} a^0=e(0 a=0) \\ a^{-k}=\left(a^{-1}\right)^k(-k a=k(-a)) \end{gathered} $$ ### 定理 13.3 在群 $G$ 中存在指数律,$a \in G, m, n \in Z$ (1)$a^m \cdot a^n=a^{m+n}$ (2)$\left(a^m\right)^n=a^{m n}$ 本定理的证明留作习题。对于加法群,上述结论分别为: (1)$m a+n a=(m+n) a$ (2)$n(m a)=(n m) a$ ### 定理13.4 当 $G$ 为交换群时,任意 $a, b \in G$ 有 $$ (a b)^n=a^n b^n $$ 证明:$n=0$ 时,等式显然成立。 $n>0$ 时,由交换律与结合律可证等式成立。 $n<0$ 时,设 $n=-n^{\prime}, n^{\prime}>0$ $$ \begin{aligned} (a b)^n & =(a b)^{-n^{\prime}}=\left((a b)^{-1}\right)^{n^{\prime}} \\ & =\left(b^{-1} a^{-1}\right)^{n^{\prime}} \\ & \left.=\left(a^{-1} b^{-1}\right)^{n^{\prime}} \quad \text { (交换律 }\right) \\ & \left.=\left(a^{-1}\right)^{n^{\prime}}\left(b^{-1}\right)^{n^{\prime}} \quad \text { (用 } n^{\prime}>0 \text { 时结论 }\right) \\ & =a^{-n^{\prime}} b^{-n^{\prime}}=a^n b^n \end{aligned} $$ 因此结论成立。 ### 定理 13.5 在群 $G$ 中存在消去律,即对任意 $a, b, c \in G$ ,有 (1)若 $a c=b c$ ,则 $a=b$ 。 (2)若 $c a=c b$ ,则 $a=b$ 。 证明:由 $a c=b c$ 得 $(a c) c^{-1}=(b c) c^{-1}$ ,由结合律得等式 $a\left(c c^{-1}\right)=b\left(c c^{-1}\right)$ ,于是 $a=b$ , (2)式证明亦然。 ### 定理13.6 半群 $G$ 是群,当且仅当下列条件满足: (1)对任意 $g \in G$ ,存在 $\tilde{e} \in G$ 使 $\tilde{e} g=g$ ,即 $\tilde{e}$ 为左单位元。 (2)对任意 $g \in G$ ,存在 $\tilde{g} \in G$ 使 $\tilde{g} g=\tilde{e}$ ,不妨称 $\tilde{g}$ 为 $g$ 的左逆元。 证明:必要性是显然的,因为单位元也是左单位元,每个元的逆元也是它的左逆元。 充分性:首先由 $\tilde{g} g=\tilde{e}$ 证明 $g \tilde{g}=\tilde{e}$ :对 $\tilde{g} \in G$ ,由(2)知存在 $\tilde{\tilde{g}} \in G$ 使 $\tilde{\tilde{g}} \tilde{g}=\tilde{e}$ 。于是 $$ \begin{aligned} g \tilde{g} & =\tilde{e}(g \tilde{g}) \quad \text { (由 }(1) \tilde{e} \text { 为左单位元) } \\ & =(\tilde{e} g) \tilde{g} \\ & =((\tilde{\tilde{g}} \tilde{g}) g) \tilde{g} \\ & =(\tilde{\tilde{g}}(\tilde{g} g)) \tilde{g} \quad \text { (结合律 }) \\ & =(\tilde{\tilde{g}} \tilde{e}) \tilde{g} \\ & =\tilde{\tilde{g}}(\tilde{e} \tilde{g}) \\ & =\tilde{\tilde{g}} \tilde{g} \\ & =\tilde{e} \end{aligned} $$ 再证明 $\tilde{e}$ 也是右单位元 $$ g \tilde{e}=g(\tilde{g} g)=(g \tilde{g}) g=\tilde{e} g=g $$ 所以 $[G ; \cdot]$ 为群。 ### 定理 13.7 半群 $G$ 是群,当且仅当,对任意的 $a, b \in G$ ,必存在 $x, y \in G$ ,使 $a x=b, y a=b$ 。 证明:必要性:$a x=b$ 时,$x=a^{-1} b 。 y a=b$ 时,$y=b a^{-1}$ 。 充分性:定理条件相当于两个方程在 $G$ 中有解。取 $b=a$ ,由定理的条件知 $y a=a$ ,设 $e_a=y$ ,现证明 $e_a$ 为 $G$ 的左单位元:在 $G$ 中任意取一个元素 $c$ ,则必有某个 $x_0 \in G$ ,使 $a x_0=c$ ,于是有 $$ e_a c=e_a\left(a x_0\right)=\left(e_a a\right) x_0=a x_0=c $$ 所以 $e_a$ 为 $G$ 的左单位元,记为 $\tilde{e}$ 。再由 $y a=\tilde{e}$ 有解知:对任意的 $a \in G$ ,有 $\tilde{a} \in G$ ,使得 $\tilde{a} a=\tilde{e}$ 。由定理 13.6 知 $G$ 为群。 上面定理 13.6 与定理 13.7 实际上给出了群的等价定义。下面的定理也可以算作有限群的等价定义。 ### 定理13.8 $G$ 为有限半群,它是群,当且仅当运算满足消去律。 证明:必要性:对任 $a, b, c \in G, a c=b c$ ,则 $$ (a c) c^{-1}=(b c) c^{-1}, a=b $$ 同理可证另一等式。 充分性:因为 $|G|<+\infty$ ,对任意 $g_1, g_2 \in G$ ,当 $g_1 \neq g_2$ 时,对任一个 $g \in G, g_1 g \neq g_2 g$ (因为存在消去律);于是 $G=\left\{g_1 g \mid g \in G\right\}$ 。这说明对任意的 $\bar{g} \in G$ 必有某个 $g$ 使 $g_1 g=\bar{g}$ ,这就相当于 $g x=\bar{g}$ 在 $G$ 中有解,同理 $y g=\bar{g}$ 在 $G$ 中也有解。**由定理13.7知此有限半群是群。** ## 群的通俗解释 生活中,任何比赛都有规则,足球比赛有足够比赛的规则,游泳比赛有游泳比赛的规则,那么代数这个抽象的系统,他的规则是什么呢?我们把代数的规则定义为群。 群是数学中描述“一组元素如何配合”的工具,核心思想是:几个东西按固定规则组合后,整体还能保持某种规律性。举个生活中的例子: --- 1. **核心特点:四个“群规”** 想象一个乐队合奏: • 封闭性:鼓手敲鼓、吉他弹弦,所有乐器的声音组合后还是音乐(不会突然变成狗叫)。 • 结合律:先敲鼓再弹吉他,和先弹吉他再敲鼓,最终效果一样(听众不会觉得顺序乱了)。 • 单位元:有一个“静音按钮”,按下后所有乐器停止,但乐队本身还存在(相当于“什么都不做”的操作)。 • 逆元:如果鼓手敲了一段节奏,总有一个反向敲击能抵消它(比如撤销刚才的鼓点)。 --- 2. **生活中的群** • 钟表加法:12小时制的时间相加(如10点+3小时=1点),结果仍在钟表上,且每步操作可逆(比如+3小时的逆操作是-3小时)。 • 魔方转动:魔方的每次旋转是一个操作,所有旋转组合后仍能回到初始状态(封闭性),且总能通过反向旋转撤销之前的动作(逆元)。 • 微信群聊:群成员发言(元素),消息按顺序传递(运算),但需要管理员(单位元)维持秩序,删除不当言论(逆操作)。 --- 3. **为什么需要“群”?** • 简化复杂系统:比如用“旋转群”描述地球自转、雪花对称性,只需几个规则就能概括无数种变化。 • 统一不同领域:无论是物理定律(对称性)、密码学(置换群)还是音乐(节奏组合),群论提供了一套通用语言。 --- 4. **类比理解** • 群 ≈ 乐谱:每个音符(元素)按规则(运算)排列,最终形成和谐的乐章(数学结构)。 • 群 ≈ 菜谱:食材(元素)按步骤(运算)组合,结果要么是美食(封闭性),要么失败(违反群规)。 --- 总结 群是数学中研究“配合规则”的工具,关键不在于具体元素是什么,而在于它们如何互动。就像乐队不需要知道乐器材质,只需按乐谱演奏,群论关注的是规则本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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